龍膽瀉肝丸(濃縮丸)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62020665
- 產(chǎn)品類別:
中藥
- 規(guī)格:
每8丸相當于總藥材3g
- 生產(chǎn)地址:
蘭州市城關區(qū)佛慈大街68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06-08
- 藥品本位碼:
86905892000902
國藥準字Z62020665
中藥
每8丸相當于總藥材3g
蘭州市城關區(qū)佛慈大街68號
2015-06-08
86905892000902
OTC甲類
非醫(yī)保
否
60個月
國產(chǎn)
孕婦慎用。
1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兒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2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.年老體弱慎用。
2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服本藥時不宜同時服滋補性中成藥。
具有保肝利膽作用。龍膽瀉肝丸對四氯化碳和D-半乳糖胺引起的實驗性肝損傷有一定的保護作用,可使升高的谷丙轉(zhuǎn)氨酶(ALT)、堿性磷酸酶(ALP)和總膽紅素(T-BIL)降低,可以改善四氯化碳和D-半乳糖胺引起的肝細胞胞漿疏松化和氣球樣變,以及肝細胞的脂肪變性和肝細胞壞死。大鼠十二指腸給藥,有明顯的利膽作用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清肝膽,利濕熱。用于肝膽濕熱所致的頭暈目赤,耳鳴耳聾,耳部疼痛,脅痛口苦。
尚不明確。
肝膽濕熱,耳聾,尿道炎,肝膽濕熱
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1.孕婦,年老體弱,大便溏軟者慎用。
2.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。
3.服本藥時不宜同時服滋補性中成藥。
4.有高血壓、心律失常、心臟病、肝病、腎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,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療的患者,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5.服藥三天后癥狀未改善,或出現(xiàn)其他嚴重癥狀時,應停藥,并去醫(yī)院就診。
6.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小兒、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7.長期服用應向醫(yī)師咨詢。
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1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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